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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1章偶像级人物的诞生(第1/2页)
王伦忽然福至心灵,脱口而出道:“官家可不是钟馗,而是下凡的天帝,道君皇帝。”
拿捉小鬼的钟馗形容皇帝自然不雅,并且这位徽宗皇帝对道教十分崇信,前几天王伦还和通妙先生王仔昔见过面,颇做了些功课。
与宋朝其他皇帝伪用道教来达到政治目的不同,赵佶是真心喜欢道教。在《道藏》这本书中,对宋徽宗的评价就有道性本自高这样的说法,也就是说,宋徽宗有着很高的道教素养,甚至精通道教知识。
他一生都沉溺于道教,并且花费了很大精力,将道教思想融入到他的书画创作之中。如在他的书画作品中,道教思想让他绘制了很多祥禽瑞草,用以预示国家运兆,有端门上空的白鹤、玲珑石上的瑞草、有芙蓉枝头的锦鸡还有杏花枝头的鹦鹉。
宋徽宗深得道教精髓,他的心性也日益走向超逸清空。带着这种心性,他的书法行笔也取法自然之物,讲求放而不肆。其独创的瘦金体,也有婀娜委婉的幽兰之态。字体结构上,整体结构表现为中宫紧缩,四面张开,十分契合道教提倡的天人合一思想。
上有所好,王伦难免会关注下。如果历史不走向偏差的话,今年这位皇帝就会公开宣布自己是昊天上帝(即玉皇大帝)的长子大霄帝君,并要道录院册他为教主道君皇帝。
天子,就是这么来的。
水浒里也一直称其为道君皇帝。
王伦只是把它提前而已。
不想徽宗皇帝听了大喜,竟比王伦做了那首《青玉案》还高兴:“山水郎何出此言?”
王伦瘪了----让你嘴欠!
话赶话到了这个份上了,王伦说什么也不能让它落地啊,当即硬着头皮道:“月宫有嫦娥,天庭便应有玉帝。官家既为天子,自然上应天星。崇道之君,可谓道君。”
徽宗大喜,王伦却感觉不远处有一道目光向自己直射而来,抬眼看时,却是一个三旬上下的道人。两人对视之后,那目光蓦地一敛。
王伦也未在意,且听徽宗道:“山水郎不但文采斐然,敢于阴阳黄老之说也有涉猎么?”
知道这个皇帝痴迷于道教,但是王伦对此却真不敢置喙,于他骨子里也是不信的。也明白硬扯着这条线会有飞黄腾达的机会,王伦只不愿意抛却一片赤子之心。
那不成了幸进小人了么?向来这些人的下场都很惨!
巴结皇帝干什么?我连做官都不想…而且不懂硬装懂,其实很痛苦滴!
“小民俗世之人,无根无缘,倒是不曾入得道门…”
徽宗皇帝顿觉有些失落,唉,白瞎了一个聪颖敏慧的好苗子。好在王伦马上补了一句:“官家顺应自然,洞察的是天道;小民一介书生,敬畏天道,只能在俗世洞悉人世,修的是人性之道。”
徽宗展颜而笑道:“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人之道,损不足而益有余。山水郎醉心于经商,亦是遵循本心。”
便不再问,当即命人捧过文房四宝。内侍磨得墨浓,徽宗拿起紫毫象管、拂开花黄纸,笔走飞龙,力透纸背,写下一卷大字:“教主道君皇帝敕曰,有行商王伦经营一应商事,诸司无故不得羁押盘问!”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第361章偶像级人物的诞生(第2/2页)
王伦接过来时,先看到的便是落款,著名的“天下一人”,不由得心花怒放。
有此镇宅之宝,只要善加利用,安仁工坊、聚义商社从此无忧矣!
今晚与民同乐之夜,王伦既遂己愿,也不宜久侍,便拜辞了徽宗,继续融入大宋的欢嚣。只是离去之时,未再见茂德的倩影,有些怅然。
彼时茂德在帐后挥毫纵墨,一手娟秀字迹的《金玉案》片刻已在案前。字是好字,词是妙词,人是佳人,心是动心。
宫人把王伦送出城楼,人群见了他来,都如潮水般分开一条路,连声价赞叹,高呼:“山水郎!山水郎!”
原来徽宗皇帝欲为王伦壮行,以显文治武功,便差人将其所写之《青玉案》及时誊写了数百份广为传播。东京人文化素养本来就极高,见是皇帝亲口推崇的诗词,又是山水郎所写,自然争相阅读。
先前王伦说不再做诗,圈内人都以为是江郎才尽,哪知道竟又冒出来这首元夕之佳作,立时轰动,始知谣言为虚。有那懂行的,知道这首词的分量,都在默默体会意境之妙;那些外行的,也多少能品味出峰回路转的乐趣。
不要说古代没有偶像。
在大宋,柳永是第一个偶像级的人物,“凡有井水饮处,皆能歌柳词”,柳永路人粉满巷子都是,歌姬都是他铁粉,愿意养他留他,最后给他送终。
后来----真!的!送!终!了!
第二个偶像级的人物,拥有最有趣灵魂、流芳千古的全民偶像、文坛大V的苏轼…
宋神宗和他的媳妇都是苏粉。路人粉就更多了:每当苏轼有新作问世,都会洛阳纸贵,人们无不以拥有他的佳作为炫耀的资本,连他创作的东坡肉也积累无数路人粉…
第三个是周邦彦,但他的成名有些牵强,毕竟未成名时东坡先生仍在、苏门四学士风采依旧;已成名时年已半百。
哪如王伦少年得志?
山水郎,从今夜被正式拉上神坛,成为大宋第四位偶像级的词坛巨擘。
众女眷与兄弟们都在城楼下等待王伦。初时不知何事,不免焦躁担心;后来听说山水郎驾前作词,都觉欣慰;直到《青玉案》爆火,才知自家王伦哥哥又双叒叕出彩了一把。
焦挺、杨林、众家丁,不明觉厉。
崔念四、孙三四、花丛、崔念月…推崇备至。
王伦在众星捧月中感到了前所未有的愉悦。
然后在无数的人影、灯影中,他又瞥到了那道倩影,竟然就在眼前。果然是众里寻他千某度,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刚写的佳句,就应在自己身上了。
她还冲着自己笑。
一失神,差点跌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