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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又止的话,直到抬起眼看到林焉恒望着自己等待着,才轻声问,“那老师会不会觉得我是跑丢了。”
小孩子总是担心自己在老师眼中变成一个制造麻烦的坏孩子。不请假就从学校消失这样的事情在她眼里太糟糕太恶劣,她几乎坐立难安。
“我已经跟她说过了。”林焉恒安慰她,“还有叶忍冬。她很担心你,我已经告诉她爸爸是我有急事接你走了。”
庄今很明显地松下口气,脸上的一点忧心消散了。她对林焉恒露出一个不好意思的笑来,说了声好的爸爸,然后高高兴兴回到楼上去联系她的好朋友去了。
林焉恒没有上楼。
他脱下了有点润的外套,有佣人立刻接过衣服替他去清洗烘干。一直留在老宅的阿婆见他回来了,问他要不要做一点晚饭,冰箱里什么都有。他点了下头,说还是像平时那样随便做点就好。
阿婆哎了一声,忙活着随口说,小林啊,这么多年还没吃腻呢?
林焉恒听了她的话,倒是委实愣了一下,想了好一会儿,问:“很多年了吗?”
“很多年了呀。”阿婆笑着探头出来,“从十八岁到现在,可不又是十年了?”
林焉恒下意识地望向能够看到自己影子的东西,可惜没有找到。他没有甘休,在短暂的坐下后重新站起来,走到镜子前,看着镜子里的人。
他已经很久没有仔细瞧过自己的样子。十年过去了,他的脸上的确是多了一些痕迹。那一头黑色的头发从楼兰谙死后就不再有了,他把头发染了颜色,后来掉色变浅,他索性就随它去了,把那浅色染了又补,补了又染,如今已经成了习惯。
浅色的发丝垂在眼皮上,戳得皮肤有点痒,但现在已经没有人再拿着剪刀用那冰凉的刀尖轻轻地滑动在他眼皮上给他修剪。林焉恒望着自己,慢慢看到了自己眉间的一点纹路。他觉得自己的眼睛好像凹陷得更深了些,右眼眼尾的那一粒小痣颜色越来越淡,已经不再能一眼就被看见了。
岁月的确还是留下了些什么。
林焉恒的手指抚在左眼的眼尾上。他还记得,自己那个所谓的前妻左眼眼尾的那一颗小痣。那一颗痣很小,但是很黑,点在他的眼尾,让人一眼就能注意到他那双冷静又漂亮的眼睛。从小到大,那一颗痣都那样明目的晃动人心。
从未褪色。
他想起今天带着女儿回家时,她不安地攥住他的衣服,而后小心地握住他的手指。
她长大了,手指不再是年少时那样小。林焉恒生疏地牵着孩子,想起年少六七岁时牵着楼兰谙的手。那时候他们都是同样的年龄,两个人的手是差不多的大小。那次牵手是因为楼兰谙跑步摔倒把手掌和膝盖擦伤了,林焉恒送他回家,不得不牵着他的手以免他再次因为没站稳摔倒在地。楼兰谙的两只手都缠上了绷带,温度透过绷带传入林焉恒的掌心,滚烫湿热。
他就这样用这只手,在同样的年龄里稳稳牵着楼兰谙的手,又在二十岁时牵住那个小小的、才刚出生的孩子的手,在快到的三十岁牵住已经长大了的孩子的手。
消息提示音频繁地响起。
林焉恒低下眼,看手机里不断涌入的消息和几张照片。
昏暗的光线下,雨跟着朦胧。那面目普通的男人站在林河的身边,出现在原本预测今天下午会劫持走庄今的地方附近,身影隐蔽而模糊。
今夜夜色黯淡,大雨滂沱。
雨润诗了他的黑发,让它贴在他冷白的脸上。有水珠在他脸颊上清晰地滚落。
第14章吐真
这一场雨下了一夜。
林焉恒整个上半夜都坐在书房。窗边的那个人偶多年如一日,还是那个动作、那个眼神、那个模样。林焉恒并不经常来看他,也没有把他放置在自己经常居住的地方。他让他呆在老宅——这是一个安宁又安全的地方。林焉恒没有把他当成他。这个人偶在他眼里和一幅画、一张照片、一段记忆没有区别,他很少触盆他,也不像和自己的幻觉那样对话,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