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奔跑嬉笑,叽叽喳喳的,比现在窗外的那只麻雀还要闹腾,他很难把“看书”这种需要安静下来的事和面前这个人联系到一处。
应奉雪眨了眨眼,像被问了一个从没想过的问题,随后挺直腰板:“我怎么就不能喜欢看书了?我告诉你,我可喜欢看书了,而且最喜欢看古代的书。我不仅认识的字多,还能背好多古诗词呢,而且我每天都会写日记哦!”
午后的阳光从窗外探进来,恰好搁浅在应奉雪扬起的下颌上,把那截脖颈照得透亮。
那片被露水浸过的沙地,又往下陷了几分。
话音刚落,应奉雪突然生了个主意:“嗯……要不以后你念书给我听吧,虽然我很喜欢看书,但看多了眼睛会累的,还是听书有意思。”
没等严既明回应,应奉雪就噔噔噔地跑出书房,又噔噔噔地跑回来,怀里抱着一张雕花精致的小圆墩,又拖着先前严既明放在院子里的板凳。
他将它们往地上一搁,拍了拍凳面,冲严既明抬抬下巴:“坐呀!”
严既明走过去坐下,凳面还有一点余温。他把书放在腿上,翻开封面。
应奉雪双手撑在膝盖上,身子微微前倾,一会儿看书一会儿看严既明的脸。
严既明侧过头刚好能对上应奉雪的视线,密密的睫毛安静垂着,投下一小片翳。
他赶紧低头,翻开了书的第一页。
这是一本推理小说,破案手法不算十分高明,最后侦探是根据几封信件的日期对应信件里字的位置而破解了谜题。
但应奉雪听得津津有味,甚至一度推番之前想演皇帝的雄心壮志,转而对那身英格伦格子侦探服配上大烟斗产生了浓厚兴趣。
“其实我觉得把每个数字错开一位更保险一点,比如5月20日,对应第5行第20个字,那就对应第6行第21个字。这样的话根本不会担心被凶手发现后销毁证据啦。”
严既明沉吟片刻:“可这样侦探也很难发现吧,反而增加侦破难度了。”
“是欸……”应奉雪有些沮丧地叹了一口气,为自己中道崩殂的绝妙设想而惋惜。
由于故事不长,严既明很快读完了,又接着翻开下一本。
窗外枇杷树的影子在书页上慢慢地移着。
夏天真的很长吗?他想起无意间读过的一首诗,一样,又不一样。
夏昼之长,亦空有其名。
他这样想。
应奉雪听着听着,不知什么时候把下巴搁在了自己的手背上,安安静静地闭上眼睛。屋外那只稚雀也扑腾累了,终于栖在那根它追了很久的枝头。
他侧过头注视着应奉雪。
不仅仅是那片面临润泽的荒地。
书里的那层雾似乎也薄了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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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章修了好多次,差不多得有二十次了,从8k删减到5k。我发现只要一写到乡村,就会觉醒高中时期“写作文没灵感就写乡土人情”的血脉,于是洋洋洒洒写成了大散文,最后发现对剧情没用,依依不舍地删除5555
乡村生活场景参考了一下现实里的老家,所以才写得这么快。自从太奶去世后,差不多有十年没回去了,听说只剩下十几户人家了,感慨啊。
第三章因果(1)
严既明第一次参加葬礼是2006年的春天。
他看见白布幔在风里徒劳挣扎,供桌上摆着父母的黑白照片,他看了很久,觉得那不是他父母。
他的父母爱笑,笑起来眉眼轻皱,可照片上却是那样僵硬与标准。
于是他赶紧把这个发现告诉奶奶,奶奶却没有回应他的困惑,只是抱紧他哭着喊可怜的孩子。
那是他第一次窥见死亡的眉角,原来忧伤是那样拥挤,原来眼泪是那样喧嚣,原来父母是那样静谧。他在人群的腿缝之间站着,看见大人们轮流跪下叩首,每一次额头触地都发出闷响。
他也跟着跪了,但不知为何,他总觉得跪着的时候哪儿都发痒,他想挠又不敢,于是那种痒迁徙到他